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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破破烂烂,小猫缝缝补补。放一张小猫照片在这里供站友欣赏,希望猫猫能治愈你并带走你的坏运气。

近来被租房和工作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,连发动态的心情都没有了,几日不见亲爱的日记板,甚是想念。

最近一个月运势极差,破了不少财,俗话说破财消灾,如此看来,我的灾星高照。

我是一个很健忘的人,一个月前的不顺,已经在脑海中漫漶。人本能的会忘记使自己过于痛苦的事情,只能从一些细碎的小事,依稀勾勒出一段模糊的记忆。昨天永磊和我说,他在上山之前写了一封请战书,通俗来说就是遗书,打算等退伍以后亲自交给我,当然如果我提前收到,就说明他已经为国捐躯了。说起这个,猛然想起我也有一封遗书,大概是写于六月初,具体日期却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,只记得写那封遗书时很是疲惫,没由来的疲惫,当时的情绪却是一点也记不得了。我和他说,等他退伍以后我要跟他交换遗书,我的遗书可是非常宝贵的,里边有我最珍贵的遗产的安排,不过我安排的遗产托管人可能不会太高兴。很奇怪,这样沉重的话题逐渐成为另一种幽默和浪漫,翻了篇的事,于当事人来说,何尝不能成为诙谐的谈资。

既然现在我和他都还没有收到对方的“请战书”,就要继续各自和生活切磋。近来已经初步体会到生活的厉害,甫一进社会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,性情懦弱的人在它面前属实要吃不少苦头,性情刚烈的人或许还能和它打的有来有回。新闻里一眼带过的事情,居然与我只隔了一座大学的围墙,学校里的技能完全不足以让我应付社会上的风浪,在北海公园泛舟和在大海上掌舵实在不是一回事,更何况船上只有我一个光杆司令。

我对社会知之甚少,可以说有些过于天真,天真到昏了头去相信一个陌生人的口头承诺。说起来,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,也不奇怪。为什么选择一知半解的相信业务员的说辞,也不愿意自己认真去看合同,或许是觉得人比白纸黑字更有温度吧,我花了一整晚去回忆签约那个下午发生的事情,几乎不敢相信那个毫不犹豫的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我。除了合同不能相信任何人,这是我学到的第一课。

我尝试去维权。调解,报警,调解,投诉,调解……12345,12348,12315,话务员永远彬彬有礼,高效准确的和职能部门反馈我的诉求,而后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到相应的回复,总结而言大概只有三个字:“办不了。”阅读法律条文的我是另一种目不识丁的文盲。嘲笑长辈被营销号散播的传言误导,自己面对纷杂的讯息却又不知道如何分辨。张律师和王律师的话到底该听谁的,司法解释所说的30%的违约金上限真的存在吗?知乎上的经验分享贴是可以相信的吗?房管局市监局住建局到底该找谁呢?报警调解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?还是只是给自己一点把话说清楚的勇气。威胁,恐吓的勾当我玩不明白,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常用的失踪大法被业务员用在了我身上。当初承诺帮我转租房子的人失踪了,现在这个责任该由谁去承担呢?我自己。口头承诺无效,一切以合同为准。是对方给我的答复。好像我精疲力尽心力交瘁,在对方眼里只是自作自受,谁让你签了合同呢?

市监局的人告诉我,现在对于托管公司的监管法律不健全,在他们处理的投诉中九成和我情况一样,解决的概率微乎其微。让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的是,连市监局的人都劝我在下次交租之前直接搬离。很魔幻的,原本受骗的一方成了违约的老赖,这种事情我真的要做吗?还是老老实实的走流程交两倍违约金走人。我固然痛恨欺骗我的业务员,也痛恨包庇业务员的租赁公司,但是对于政府人员的意见,我却仍然持有保留态度。也让我略微有些怀疑合同的意义,法律的意义。不过我宁愿相信政府工作人员是不了解具体内容才提出这样的建议。说到底两倍的违约金是没得跑了。

晚上心情稍稍平复一些,看了03年上映的蜡笔小新剧场版。小新一家人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追捕,从前的朋友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们是无辜的。联想到自己最近的遭遇,多少有点唏嘘。信任实在是很容易破坏。

这件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了,希望能给站友们一些警示,也感谢所有在维权过程中给过我建议的人。